根据新疆工程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学校党委2024年第六轮巡察工作于2024年10月31日启动,巡察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计划财务处党支部、科研规划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南昌路、天津路(北京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直属党支部、工程技能实训学院直属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围绕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校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聚焦“校园餐”、学生奖助贷补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上一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方面。
三、巡察组驻地及联系方式
巡察组 |
巡察对象 |
巡察组驻地 |
信访举报电话 |
电子邮箱 |
巡察组意见箱设置地点 |
学校公共意见箱设置地点 |
第一巡察组 |
计划财务处党支部 |
新工科楼311 |
0991-7871760 |
xjgcxyxcb01@163.com |
新工科楼一楼 |
红石榴餐厅入口、金胡杨餐厅入口、教学楼B楼一楼大门、南昌路校区行政楼大门 |
科研规划党支部 |
新工科楼208 |
第二巡察组 |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
南昌路校区行政楼302会议室 |
南昌路教学楼大门、家属区车库 |
南昌路、天津路(北京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直属党支部 |
第三巡察组 |
工程技能实训学院直属党支部 |
教学楼B211 |
先进制造实训中心一楼正门、新工科楼一楼 |
保卫处党支部 |
教学楼A214 |
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