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材管理相关规定,2023届毕业生(不含联合培养学生)教材款使用情况已核准完毕,现将2023届毕业生所使用教材款总金额进行公示,供毕业生及班主任查阅(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材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
办公地点:主校区二号教学楼206办公室
联 系 人:由都孜阿依 13239915659(主校区)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
上一条: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公告
下一条: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官方微博
微博联盟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邮编:830023 新疆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新ICP备17001427号-1 新公网安备650106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