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期工作疏忽造成公示时一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信息遗漏,现予以补充(详见附件)。如对于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023年5月12日18点前,与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田老师(联系电话:13364761461),孔老师(联系电话:15739583635)联系。
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
附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补充名单
新疆工程学院
2023年5月5日
上一条: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下一条:新疆工程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官方微博
微博联盟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邮编:830023 新疆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新ICP备17001427号-1 新公网安备650106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