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与管理理念,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新疆工程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新工院校发[2017]6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条件
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2022级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符合新疆工程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新工院校发[2017]65号)(附件一)相关规定的学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月7日前,各教学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提交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1月8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审核备案,同时提交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电子版(PDF格式)。
1月9日,教务处在学校主页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和接收计划。
1月9日-12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新疆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1月13日各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
1月14日-16日,各学院组织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审、转专业考核工作,并对通过考核人员在学院公示3天。
2023年2月10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在校主管领导、纪检、学生处、共同监督下,由教务处统一审核,并将审核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三、操作流程
1.学生填写《新疆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二),送交所在学院初审;
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学院在《新疆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生通过所在学院初审后,将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本人转专业申请表及转入专业所需要材料送至拟转入学院。
4.拟转入学院通过按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等待转入学院的考核通知。
5.转入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对通过考核学生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6.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三。
7.教务处对全校拟转专业学生公示5天,并做相应的学籍异动。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应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转入资格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咨询及投诉电话、是否需要提供成绩单等内容。
2.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本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转专业工作的意义,端正态度,保持理性。
3.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4.各接收学院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做好专业宣传推介工作,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
5.学生转出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初审。
6.学生拟转入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
7.各学院要加强考核环节的组织工作,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学生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新疆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