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辅导员岗位笔试缴费工作已完成,现将缴费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辅导员岗位笔试缴费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
二、对于辅导员岗位笔试加分政策的说明。
辅导员岗位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一)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三)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二)类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学校根据考生已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实,情况属实者予以加分;符合上述(一)、(三)类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6月16日18:00前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将电子材料以“姓名+岗位代码+加分政策补充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2456208086@qq.com,逾期未发送者,将不予加分。资格复审阶段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者,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人事处 0991-7977161。
新疆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3日